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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顯示的是 5月 2, 2010的文章

忍耐與原諒是不同的

『忍耐』與『原諒』是不同的,世上的無理之事不能被原諒,作為一個人必須對此持有憤怒之心,但一定要忍耐。憎恨的鎖鍊必須從某處斷開,如果任由自己的憤怒之河汜濫的話,那人就變得同野獸畜牲沒有區別了。 鋼之錬金術師 現在已經陸續開始執行死刑了,對於現在台灣的社會來說,要受害者家屬『忍耐』與『原諒』似乎都還太過困難,畢竟在死者為大的傳統觀念下,總是能多博得些同情心。 但是其實廢除死刑的重點在於避免誤殺!也就是避免另外一件不能被原諒的事情發生!法庭之上,沒有事實,只有證據與法律,當受害者高舉悲情時,在薄弱而容易被操控的司法體系之下,誰能保證所謂的加害者不是另外一種形式的受害者呢? 我並不想以文明、進步、人道等等冠冕堂皇的形容詞加諸在廢除死刑這個理念上,那些都只是吃飽太閒的產物,我只想問:如果這個社會賦予被害者關係人,不計一切只想以命償命的正當性時,被犧牲的又是什麼?在每天新聞上死去活來的司法體系,又足以為這樣的正當性背書嗎?